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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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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红十字会

1911年,伴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红十字运动在齐鲁大地兴起,同年10月,“山东全省红十字会”成立,并拟定了《山东全省红十字会章程》,会址设于济南中西医院内,由中西医院总办刘崇惠任会长。从红十字会成立之初,到新中国成立前,开展了大量的施医舍药,救护伤员,赈济灾民等人道主义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红十字事业的发展。1957年5月22日,山东省红十字会筹备委员会成立,7月正式召开成立大会,副省长余修当选主席。1962年12月,召开第二次委员代表大会,副省长王哲当选会长(“文革”期间,红十字会活动停止);1981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恢复红十字会国内工作的报告》精神,召开了第三次代表大会,副省长丁方明当选会长。1985年11月,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副省长马长贵为会长,并通过了《山东省红十字会组织规程》。1985年,为非洲灾民募捐389万元,成为全国募捐及上交数量最多的省份。1991年,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副省长宋法棠当选会长。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施,为红十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中,2001年6月顺理了省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实现了单独建制。目前,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均建立了红十字会,拥有基层组织6224个,会员130万人,成为全国红十字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山东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大规模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的省份之一,已累计培训学员300多万人次,在全国红十字系统颇具影响。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全省各级红十字组织为灾区募集药品、款物折合人民币2000多万元。被授予“中国红十字会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称号。2001年,积极为内蒙古、新疆等灾区开展募捐活动,共募集款物近450万元,有力的支援了灾区的重建工作。近年来,还争取到红十字国际组织和总会援助的救灾款物1458万元人民币,用于救助我省的受灾群众,受益群众达400万人次。坚持开展对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温暖送千家,博爱在齐鲁”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赞誉。山东是最早提出“农村需要红十字会,红十字会需要农村”的省份,成为全国开展农村红十字会工作的典型。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临床用血百分之百来自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先后有13个城市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541人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2000年,受总会的委托,我会成功承办了海峡两岸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促进了两岸同胞的交流。2001年4月份,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山东省分库启动以来,已募集资金200多万元,征集志愿报名捐献者2.4万人,入库资料1000余份。2001年12月4日,山东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副省长邵桂芳为会长。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东省红十字会2001-2005年工作规划纲要》,修改了《山东省红十字会组织规程》,对新世纪山东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2001年,国家人事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山东省红十字会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标志着山东省红十字事业迈入新的发展时期。

2002年,全省已有3万余人报名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约占全国报名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青岛市报名1万余人,枣庄市报名5000余人,济宁市报名3000余人,齐鲁石化公司报名4300余人。省分库共集中采集血样2417份,已完成HLA检测分型1300余份。截止到2002年底,全省有市级红十字会17个,县(市、区)红十字会139个,基层组织3278个,团体会员单位26190个,全省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专职工作人员220人,会员863614人。

2003年,王军民副省长出任山东省红十字会会长。截至年底,全省有市级红十字会17个(济南、青岛、济宁、枣庄市红十字会理顺了管理体制);企业红十字会5个;县级红十字会139个(青岛市市南区红十字会理顺了管理体制);基层红十字会组织5029个,会员82.8万人,其中,成年会员51万人,青少年会员31.8万人。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接受捐赠5069.99万元,救助总人数32.43万人。其中,接收抗击“非典”捐款2123.08万元,物品折款1031.32万元,合计3154.40万元。全年完成卫生救护培训总数203357万人次。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山东省分库入库资料6134人份,配型成功15人,完成手术移植1人。在中国红十字报、健康报、省级报刊刊发文章及红十字会活动内容的稿件140余篇;印发简报31期。

2004年底:全省共有基层红十字会组织7412个,学校红十字会483个,会员120.31万人,志愿者61345人。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接受捐赠1218万元,救助总人数16.6万人。省红十字会举办4期卫生救护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148人;全年完成卫生救护培训4万人次。造血干细胞山东省分库入库资料8407人份,配型成功33人,完成移植7人(累计8人)。在中国红十字报、省级报刊刊发文章及红十字会活动内容的稿件150余篇,印发简报30期。

2005年,全省已有16个市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共有基层红十字组织8483个,会员1446633人,志愿工作者161122人;学校红十字组织1051个。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接受捐赠2887万元,救助总人数75.1万人次。省红十字会举办6期卫生救护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240人;全年完成卫生救护培训113449人次。全年已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1.2万人份,检测分型8764例,有6人实现捐献。全省库容量已达22832人份,共实现捐献14例。在中国红十字报、省级报刊刊发文章及红十字内容的稿件200余篇,在省级电视、广播电台播发新闻60余条,印发简报50期。

2006年,全省17个市全部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有34个县理顺了管理体制。全省系统共有基层组织5379个,会员150.4万人(成人会员77.8万人、青少年会员77.6万人),志愿者13.7万人,学校红十字组织1462个。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接收捐赠3302.36万元,救助总人数54.2万人次。其中,接受总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支援物资及设备折价共计698.78万元。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举办救护师资培训班120期,培训师资1529人,完成卫生救护培训11.5万人次。全年已集造血干细胞血样29908万人份,检测分型26513人份,有5人实现捐献。全省造血干细胞库库容量已达48832人份,共实现捐献19例。在中国红十字报、省级报刊刊发文章及红十字内容的稿件130篇,在省级以上电视、广播电台播发新闻70条,发简报34期。

2007年,全省17个市全部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50个县理顺管理体制。全系统共有基层组织6386个,会员164.98万人(团体会员1.54万人、成人会员63.51万人、青少年会员99.93万人),志愿者18.46万人,学校红十字组织1051个。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接收捐款2334.46万元、捐赠物资折价3362.93万元,救助总人数51.96万人次。另外,接受总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支援物资及设备折价共计3103万元。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举办救护师资培训班37期,培训师资1876人,完成卫生救护培训12.5万人次;组织预防艾滋病青年同伴教育培训135期,培训2700人次。全年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8738人份,检测分型9355人份,有8人实现捐献。全省造血干细胞库库容量已达50729人份,共实现捐献27例。在中国红十字报、省级报刊刊发文章及红十字内容的稿件252篇,在省级以上电视、广播电台播发新闻217条,发简报26期。

  近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始终把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放在首位,把握宣传契机,搭建宣传平台,加强阵地建设,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得到新提升,红十字会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认同。涌现出了以支援“新农合”和博爱齐鲁等一批在国内、省内具有影响力的红十字品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红十字会参与自然灾害救援能力得到新提高。共接收救灾救助款物折合人民币逾9亿元,其中接受汶川地震社会各界捐赠款物高达7.3348亿元。备灾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正在进行。项目占地约24亩,建筑面积10000㎡。目前项目主体工程业已完成,预计2013年5月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全国最大的省级备灾中心。应急救护培训蓬勃发展,近年来我省培训师资1179人,其中水上救护培训师资150人,培训红十字救护员130.1万人,普及救护知识达500万人次。全省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报名登记人数已达20.3万人,入库资料达11.7万人份,累计实现捐献219例,定点采集医院增加到3家;山东分库连续三年被中华骨髓库授予“优秀分库”、“先进分库”荣誉称号,并连续四年荣获“山东慈善奖”。2009年落成的“山东省暨济南市遗体捐献纪念碑”占地2000平方米,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遗体捐献纪念工程,2012年3月,又修建完善了“器官角膜捐献纪念碑”,进一步完善了对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人文悼念工作,纪念碑林已成为青少年道德教育基地。全省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报名3600人,实现捐献402人。已成功实现20例捐献,共获得27个肾脏、15个肝脏和30只眼角膜,有效动员潜在捐献者60余次, 2000余人签署《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与人社厅、卫生厅、残联、九三学社、山东红十字眼科医院启动了“博爱齐鲁助残亮康”行动,从今年起,连续五年,每年救助700名贫困角膜病和4000名白内障患者。组织建设稳步进行。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10740个,红十字会会员1724205人,其中青少年会员1086626人,志愿者277061人。全省有1579所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我会联合省教育厅开展“红十字模范校”评选工作,有46所学校获得“山东省红十字模范校”称号,有济南、青岛、滨州、淄博4 个市及16个区被授予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区),示范市、区数量分别占全国总数的27%和15%。我会与省援疆工作对接,重点帮扶新疆喀什地区的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麦盖提县,以“加强红会能力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援助重点,帮助新疆喀什地区红十字会改善工作条件,开展惠民救助项目,对口援疆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对外交流合作日益深入,我会共接待来自红十字国际组织、美国、英国、日本、朝鲜、韩国、蒙古及澳门、台湾等地16个团组115人次。共组织8个团组98人次,分别赴韩国、日本、瑞士、芬兰、印尼及台湾等地进行访问,派出14批16人次随团出国(境)考察、参加国际会议及培训。与韩国庆尚南道红十字会签订了红十字青少年交流协议,每两年举办一届两省(道)红十字青少年互访交流活动,已组织两省(道)红十字青少年互访6次,参与人数达117人。认真做好重建家庭联系工作,共转发寻人信函115例,其中对台寻人99例,其他国家和地区寻人16例,重大自然灾害紧急寻人7例;接受台湾同胞到山东寻亲5例。

今后五年,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好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宣传贯彻好《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服务民生建设,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改善困难人群境况,切实维护人的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我省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富有中国特色、符合自身特点、服务人民群众、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道主义救助团体,为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是:全面贯彻红十字会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各地实际推进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到2016年,争取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率达80%以上,基层组织和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应急救援和备灾救灾能力建设,筹措救灾救助款物达1.5亿元以上,救灾救助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到全省人口总数的8%以上,争取每100人中有2名培训合格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员;红十字生命关怀进一步体现,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库容超过20万人份,实现捐献达500人次以上,遗体、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扎实推进,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加强与港澳台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国际与地区间交流与合作。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山东省红十字会将全面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继续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各项红十字工作当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利民工作和亮点工程来做,让人民群众通过红十字会的工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 电话:0531-8559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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